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6

一、学科简介

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包括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和系统工程三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其中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学科于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1996年被化工部确定为部级重点学科,2002年起被辽宁省评为省级重点学科。拥有一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沈阳市流量计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学科的研究特色为遵循“两化”融合即通过信息化、自动化促进工业化的原则,以信息集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和运筹技术等为手段,面向化工和能源过程,研究开发先进、可靠及高效的工业自动化技术,以及开展相关理论的深入研究。拥有一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坚实工程基础的师资队伍,注重产学研结合,承接完成了多项化工、汽车、石油、电力等行业的自动化应用工程。近年来逐渐往与化工紧密相关的能源、环境自动化方向发展,一些研究成果已应用于指导工业化生产。

近年来承担国家863项目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5项,国家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1项,省级课题20余项,科研进款达2400万。获辽宁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三等奖1项、中国石油化工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沈阳市科技进步2等奖1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6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580余篇,被三大检索收录160余篇。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控制科学与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品学兼优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学生应掌握坚实的自动控制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最新研究与应用成果;具有从事控制理论研究或解决实际控制工程问题的能力,并在理论研究或控制系统设计工作中取得有意义的结果;能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专业资料和撰写科研论文。

三、研究方向

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3系统工程

四、学习年限

1、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2.5-4年,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至1.5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每学年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按18周安排教学活动,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4年。

2、少数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优秀研究生,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

五、课程设置

1、理论课程安排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学期按20周计算(课程学习时间为18周),一般授课18学时为1学分。本学科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课程总学分为30学分,一般不超过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要求2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9学分。课程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类,学位课是必修课,非学位课是选修课。课程考核可采用不同的形式。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及课程论文或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形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必修环节包括教学(科研)实践、学术活动等

1)教学(科研)实践

教学(科研)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必须面向本科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由教研室组织安排。教学实践可以是批改作业、教学与实验辅导、指导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指导专业实习等。科研实践可以是担当科研助手,也可从事实验室建设等。完成者填写“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由教研室组织安排导师对其效果进行考核,写出评语和考核结果,评定成绩,教学(科研)实践作为必修内容记入2学分。具体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管理规定》执行。

2)学术活动

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至少参加4次学术交流活动记入1学分,由学院组织。具体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管理规定》执行。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取得第一署名是沈阳化工大学的阶段性成果,还应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获奖或专利等学术成果证明。所提供的成果证明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以第二作者身份需至少发表2篇)、作为共同发明人获批与课题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参编与课题内容相关著作或教材。凡研究生在学术期刊的内刊、增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或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均不列入此范围。

3、补修课程

跨一级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补修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计学分。补修的本科课程,不允许选择入学考试科目,此类课程原则上由研究生本人直接跟随相应的本科生选修,不参与教学考核。

六、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分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提交,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制定;论文工作计划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开题报告之后提交。

2、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

研究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要求必须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开题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研究环节,完成时间在第三学期末,距申请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和论文开题结束之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具体办法请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应与开题报告一同进行。考核后各学院把考核结果与开题报告等材料一起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

七、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 基本要求

(1) 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 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年。

(3)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4) 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理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精确、数据可靠、言简意赅、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5) 论文工作初期作开题报告;论文进行过程中,硕士生应至少向导师组作一次论文中期进展汇报,接受导师组对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检查。

(6) 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

2. 论文内容

(1) 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作出的贡献;

(2) 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 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 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 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八、论文答辩

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从开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定稿送审评阅前止一般不少于一年。论文完成后,需经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期末前,答辩组由本学院教师组成。预答辩不通过的,必须进行修改,修改后仍不能通过的,延期一年答辩。所有研究生应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论文盲审抽查,被抽中者由学校一式两份交送外校进行双盲审,并根据盲审结果来决定是否参加论文答辩。没抽中者论文一份交由学院指定的校内专家审阅,一份交由外校专家审阅,并根据审阅结果来决定是否参加论文答辩。